池政﹝2015﹞30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池淮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社区,相关单位:
现将《池淮镇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池淮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3日
池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印发
池淮镇肉品和水产品安全
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衢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衢州市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衢食安委〔2015〕2号)、《开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化县肉产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开食安委〔2015〕2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15年3月13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要求,以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配合县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我镇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着力抓好动物养殖、畜禽屠宰,肉品、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与村级责任网络排查相结合,对辖区内主要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细致排查,摸清底数。
2、开展一次企业培训。配合县主管部门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单位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采取告知(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引导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普及肉品和水产品安全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通过“3.15”等系列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拒绝非正规渠道出售肉品和水产品行为,提高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4、开展一系列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冷库、肉品和水产品批发经营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打击关闭一批“黑窝点”。坚决取缔一批肉品、野生保护动物、水产品生产经营“黑窝点”。
6、曝光一批违法单位。按照《衢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红灰黑名单”制度》,发现违规单位,立即上报,请县级部门公布 “黑名单”企业。
7、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行动结束后,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布。
8、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总结提升好经验,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
2、私屠滥宰生猪,非法捕杀、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等;
3、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
4、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
5、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
6、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
7、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8、其他需要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1、畜禽、水产养殖场;
2、屠宰场(点);
3、仓库、冷库等;
4、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5、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6、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加工区域;
7、结合本镇实际,其他需要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三)任务分工
1、强化畜禽、水产养殖环节整治。农业(畜牧兽医)、水利等站所要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场管理,严格开展畜禽产品产地检疫,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水产养殖场应填写保存生产、用药和产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动物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行为。
2、强化畜禽屠宰环节整治。农业(畜牧兽医)站要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大生猪产品“两证两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林业站要集中开展镇域内非法捕杀、销售野生动物行为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