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对口协作开发专项资金的通知》(浙经合发[2015]8号)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对口协作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4]17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企业自主上报,县协作办、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核的原则,认为浙江安新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化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化-桐乡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示范区符合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8日,共计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协作办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葛慧琪 联系电话:0570-6526391
邹金祥 联系电话:0570-6014541
开化县协作办 开化县财政局
2015年3月12日
联系人:葛慧琪 联系电话:0570-6526391
邹金祥 联系电话:0570-6014541
开化县协作办 开化县财政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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