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2015﹞28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池淮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下简称《决定》),《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安委〔2013〕2号)及《中共开化县委、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县委〔2014〕25号文件)精神,就我镇2015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颁发(以下简称《新安法》)为契机,广泛进行《新安法》宣贯,扎实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努力实现《新安法》宣贯全覆盖,安全教育新常态、安全培训达要求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新安法》学习
2015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颁发执行的首要之年,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组织全镇所有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各村书记、主任开展《新安法》学习会。
(二)扎实开展安全知识教育
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借助广播、电视、墙报、板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同时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训练演练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达到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目的,实现全镇的安全知识教育新常态。
(三)配合县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底,实现全镇矿山、建设(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及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组织员工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具体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人员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找准薄弱环节查漏补缺,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二)加强督促引导。广泛宣传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大力宣传推广安全培训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创建一批安全培训示范型企业,表彰一批安全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公布安全培训问题企业。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形成有利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培训投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保障为辅的安全培训投入机制,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安排安全培训专项经费。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
(四)严肃追究责任。查处企业违反安全培训规定的行为,存在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按照《新安法》规定进行检查,逾期未改正的,报县安监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罚;对因未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所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