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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2015]40号
关于开展项目谋划活动的通知
各站所、各行政村: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项目谋划活动的通知》(开政办发[2015]52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的函》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全乡干部谋划重大项目的积极性,夯实“十三五”项目投资工作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项目谋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强对国家和省产业发展导向的政策研究,结合实际县情、乡情,突出重点、拓宽思维,精心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为有序推进我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试点、打造国家公园提供项目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乡共谋划项目60个以上,其中,乡党政主要领导谋划3个以上项目,党政班子成员谋划2个以上项目,一般干部谋划1个以上项目,各村谋划2个以上项目,全乡完成县领导“点题谋划”项目4个以上。 三、工作步骤 项目谋划活动长抓不懈,本次谋划活动围绕县政府统一部署,确定集中谋划活动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10日。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二)谋划生成阶段(5月16日-5月25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3780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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