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安监管〔2015〕30号
开化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开化县非煤矿山
专家“会诊”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政府:
为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精神及省市安监局要求,我局制定了《开化县非煤矿山专家“会诊”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专家“会诊”报告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印发
开化县非煤矿山专家“会诊”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精神及省市安监局要求,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家“会诊”监管的实施,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有效打击和查处,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工作任务。本次专家“会诊”范围包括全县所有取证和在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长期停产并将关闭的矿山除外。5上旬完成工作的部署和安排。6月底前,完成所有矿山专家“会诊”工作。9月底前,基本完成专家“会诊”发现问题的整改复查工作。
二、方法措施
(一)会诊专家。“会诊”专家由县安监局到省、市专家库中选取。原则上每家矿山“会诊”专家不少于三人,且至少要有一名省级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