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处)、华埠分局、中队、受理中心:
为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5年4月16日
抄送:安监局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今天隐患就是明天事故”的事故防控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的总体要求,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四个一律”措施,在我局各执法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通过努力,力争重大隐患得到管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明显改善,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步骤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采取中队、分局自查、局系统排查、政府重点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底,为期9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部署和排查阶段(4月15日-5月31日)。各中队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和执法工作实际,进行广泛宣传和全面发动。对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按月填写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上报城市管理综合科。
局安全领导小组在各中队、分局自查自纠、登记上报的基础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核查,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督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评估、梳理分类、填表造册,摸清隐患底数。要采取责令当场整改、签发限期整改意见书、本级挂牌督办。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等形式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超越权限的要及时梳理上报负有权限的县级职能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对于重大隐患由城市管理综合科以书面形式请示县政府,由县安委办汇总后,递交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复核,经县政府核准后由县政府发文公布予以挂牌督办。
第二阶段:整改和督查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加强执法力度,加大监控,属于本局职能范围的做好整改方案要,并落实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