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开化县肉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开食安委〔2015〕2号)要求,决定于2015年3月5日至6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要求,以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我镇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各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着力抓好动物养殖、畜禽屠宰,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各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与基层责任网络排查相结合,对辖区内主要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细致排查,摸清底数。
2、开展一次企业培训。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单位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可采取告知(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引导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普及肉品和水产品安全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拒绝非正规渠道出售肉品和水产品行为,提高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4、开展一系列联合执法检查。相关部门冷库、肉品和水产品批发经营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打击关闭一批“黑窝点”。加大排查执法力度,坚决取缔一批肉品、野生保护动物、水产品生产经营“黑窝点”。
6、曝光一批违法单位。按照《衢州市食品安全信用“红灰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黑名单”企业。
7、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行动结束后,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布。
8、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总结提升好经验,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
2、私屠滥宰生猪,非法捕杀、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等;
3、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
4、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
5、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
6、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
7、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8、其他需要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1、畜禽、水产养殖场;
2、屠宰场(点);
3、仓库、冷库等;
4、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5、野味屠宰交易市场;
6、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7、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加工区域;
8、结合本地实际,其他需要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三)任务分工
1、强化畜禽、水产养殖环节整治。畜牧兽医站、水利站要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场管理,严格开展畜禽产品产地检疫,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水产养殖场应填写保存生产、用药和产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等有毒有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动物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行为。
2、强化畜禽屠宰环节整治。畜牧兽医站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林业站要集中开展非法捕杀、销售野生动物行为的整治,
3、强化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整治。华埠镇市场监管分局要加强对肉品、水产品、野生动物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治理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和水产品加工食品的行为。要突出重点检查冷库等储存场所的肉品和水产品查验制度落实、台账记录、运载工具消毒等情况,同时要对相关证件、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4、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研究,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肉品、走私肉品、非法猎杀销售野生保护动物以及伪造、私刻动物检疫章、肉品检验章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社会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提前介入,依法及时惩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
三、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会战”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