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工业园区:
《华埠镇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埠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埠镇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收购木材行为,规范全县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秩序,推进开化国家公园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建设,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开化国家公园建设战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全镇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清理整治,使我镇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产安全、高效节能,切实保护森林生态资源,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为华埠镇建设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以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为原则,打击非法收购、加工、销售木材以及无证无照经营加工等违法行为,取缔和淘汰一批小、散、粗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建立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全镇木材经营加工秩序,合理布局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1、依法取缔、关闭无证或证照不齐的;伪造、涂改、挂靠、非法转让、转包、转租木材经营许可证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
2、依法关闭、取缔证照齐全但连续六个月以上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或无固定场所从事原木经营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
3、依法查处、关闭证照齐全但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
4、搬迁、淘汰一批小、散、粗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
三、工作步骤
本次木材加工经营单位清理整治工作从2015年2月9日至7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9日-3月10日)
1、镇政府召开会议,部署整治工作。
2、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
3、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摸查,彻底摸清各木材经营加工厂的名称、法人代表、地点、规模、生产能力、从业人数、相关证照、违法经营记录等情况,建立相关档案,排出取缔关停、搬迁、整改、保留企业名单,并将结果报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面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5月10日)
1、3月30日前,镇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确定无证经营加工单位的名单,组织清理整治。
2、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3、镇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专人对被关停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巡查监管,防止偷开、重开。每半个月至少要对本地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综合检查一次,发现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上报、处理。
(三)总结建制阶段(5月10-7月10日)
1、镇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迎接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