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省金融办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金融办〔2015〕44号)要求,经信息公开发布,企业自主申请,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行开化支行联合审核,开化县金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化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符合文件要求,拟推荐上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可以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反映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个人要求署名,单位要求盖章。
公示期:2015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联系人:县财政局 郑国平 6190252
县金融办 罗学忠 6011578
2015年6月15日
公示期:2015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联系人:县财政局 郑国平 6190252
县金融办 罗学忠 6011578
2015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