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根据县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县委〔2014〕2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经园区管委会研究,现将2015年园区上半年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排摸出的重大隐患企业(第一批),进行整改挂牌督办。
一、列入督办整改的企业,要高度重视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企业负责人要履行职责,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和整改要求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要确保整改责任、期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