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刻吸取我县3月份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开安委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安办〔2015〕7号)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工业园区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扎实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治标和治本举措相结合、同推进,进一步深入排查重点领域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意识事故。
二、目标任务
一是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职责,依照相关技术标准落实防范措施;
二是集中排查整治一批事故隐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要环节,深入细致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职业病危害隐患,尤其是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群体性职业病事件的重大隐患;
三是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自
(一)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领域。坚决按规定对人员居住部分与生产、经营、储存等非人员居住部分进行防火(物理)分隔,不准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坚决守住各类居住及合用场所火灾防控底线。大力推广安全用电、智慧用电工程,全力减少因不安全用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防火(物理)隔离、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重点内容,严格整治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以及违规改建而影响消防通道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