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2015﹞98号
池淮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以村集体留用地建筑为重点的生产经营用房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星新社区,企事业单位:
2015年7月4日16时08分,台州温岭市大溪镇佛陇村捷宇鞋业有限公司发生厂房坍塌重大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3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被困人员、救治受伤人员,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抓紧查明原因,严肃追查责任,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痛下决心,坚决整治,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安委会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以村集体留用地建筑为重点的生产经营用房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村委会、星新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立即行动,突出对未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的企业生产经营用房,以及出租厂房、大型市场等涉及多租赁主体或单位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
二、整改措施
(一)要从严整治和执法监管,凡列入“三改一拆”应该拆除的违法建筑,一律限期予以拆除。
(二)凡未取得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建筑物,一律停业整改。
(三)对具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物,要进行全面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凡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上报依法予以关停。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村集体留用地建筑为重点的生产经营用房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生产经营用房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向荣
副组长:汪良义 胡世华 毛 斌
成 员:邹奎雄 童 佳 方华慧 程德平 詹国龙
刘丽芳 滕 凯 叶天生 汪余西 方 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胡世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德平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星新社区,负责统计属于本村(社区)集体的生产经营用房情况,并填写《村集体生产经营用房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农经站负责督促各村(社区)做好集体生产经营用房的摸底工作,并将《村集体生产经营用房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上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国土所、规划办负责对列入“三改一拆”应该拆除的违法建筑及未取得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建筑物进行执法整治。
(四)安监站负责对具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物,进行全面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凡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上报依法予以关停。
请各村委会、星新社区按要求填写《村集体生产经营用房基本情况表》,并于于7月31日前报送镇安监站,逾期未上报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附件:村集体生产经营用房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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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淮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