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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机器人等产业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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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现将《关于在机器人等产业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科室:科技管理科;联系人:鄢 彬 、陆东花
联系电话:6014365(办公室),696225661972(政府网)。  
 
                
开化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在机器人等产业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发改委(局)、经信委(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快机器人、纯电动汽车、云工程与云服务、工业信息工程等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机器人、纯电动汽车、云工程与云服务、工业信息工程等产业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程序
(一)地方申报。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建设实施方案包括地方政府支持举措等内容。各地政府组织申报企业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注册、填报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有关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经企业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审核,并明确配套经费支持和必要的保障政策后,由设区市科技、发改、经信、财政部门上报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依据《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准入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进行准入评价。通过准入评价的,按照产业链的分工,分送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四)省级牵头责任部门(机器人产业由省科技厅牵头,纯电动汽车产业由省发改委牵头,云工程与云服务产业和工业信息工程产业由省经信委牵头)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有关行业的技术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审,对短板攻关能力进行评价并排序,择优提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主办企业建议名单。
(五)省联席会议审定拟支持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主办企业名单。
(六)拟支持建设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主办企业名单在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和省科技厅网站或省级有关媒体上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级牵头责任部门与企业所在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县(市、区)政府与主办企业酝酿协商支持建设方案与责任书。协商有异议的企业可选择退出。
二、申报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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