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县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加快推进开化国家公园建设,根据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整理涉林情况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15〕40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林地审批强化林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14〕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开化国家公园山水林田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开化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县十五届政府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力度,遏制林地流失,提高生态保障能力,着力将我县打造成为美丽浙江的重要生态屏障。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国土厅《关于开展土地整理涉林情况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15〕40号)文件要求和《开化国家公园山水林田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面排查非法侵占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核审批手续或超期限使用林地的涉林项目。
三、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25日)。各乡镇(含芹阳办事处,下同)要根据行动要求,组织国土所、林业站对所辖区域违法占用林地情况全面开展排查,重点突出2009-2014年土地开发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情况、新建九景衢铁路、杭新景高速等建设项目配套的采石(沙)场、取土场、弃渣场所涉及林地的未批先占情况的排查,并填报《全县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统计表》,于7月25日前,以纸质版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林业局(联系人:沈汉,联系电话:674045)。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8月25日)。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对清理排查出来的非法侵占林地案件进行处理,限期进行整改,重点查处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