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果木场,各办公室,镇属企事业单位:
《华埠镇城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华埠镇人民政府
2015年 5月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埠镇城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优化城区环境,扎实推进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根据县委办《关于开展“六城联创”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4]82号)、《关于印发开化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15]3号)、《开化县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创建办[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创建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六城联创”城市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将创建任务逐级分解,倒排时间进度,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创建任务有效落实,努力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沿街洗车整治
1、全面治理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建筑垃圾整治、户外广告等方面问题,实现市容环境根本的好转。
2、开展沿街洗车整治,出台洗车行业管理办法,部署城区规范洗车点。
牵头领导:余速
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分局
责任单位:华埠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分局、枫树底社区、横街社区、东岸社区、华阳村、华一村、华锋村。
活动时限:5月至7月完成整治
(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全面整治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以及创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开展停车收费管理。加强出租车、三轮车日常管理;开展无证运营车辆整治,规范营运市场;交通标线、标志、标牌建设到位规范、醒目,设施整洁完好。
牵头领导:陈则卫
牵头单位:华埠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交警中队、镇综合执法分局。
活动时限:5月至7月完成整治。
(三)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全面清理整治无围挡作业,施工过程中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备和泥浆沉淀设施,严禁运输车辆无密闭运输;严禁车辆泥浆带出施工现场;严禁在运输途中出现抛冒滴漏等现象和行为。
牵头领导:杨智慧
牵头单位:镇重点项目办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分局、镇城建办、镇经环办、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
(四)小餐饮行业专项整治
规范小餐饮行业的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卫生、安全、环境意识,达到“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管理科学、服务规范”的要求,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促进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方素敏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分局、枫树底社区、横街社区、东岸社区、和城中村(华锋、华一、华阳、新安、青联)
活动时限:5月至7月完成整治
(五)“六小”行业专项整治
进一步规范城区旅馆(宾馆)、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网吧的经营行为,提高卫生质量,提升服务档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建成区“六小”行业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牵头领导:徐元锋、汪昌红
牵头单位:镇文旅办(负责小歌厅酒吧、小网吧)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小浴室、小足浴、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分局、镇派出所、镇经环办
活动时限:5月至7月完成整治
(六)违法放养犬类专项整治
在城区范围内对违法放样犬类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城区管理相关规定对犬类实行强制免疫,捕杀无证犬、流浪犬。
牵头领导:余速
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分局
责任单位:镇农办、镇中心卫生院、枫树底社区、横街社区、东岸社区、华阳村、华一村、华锋村。
活动时限:5月至7月完成整治
(七)架空管线专项整治
对城区所有影响城区景观和安全的电线、电缆等各类架空管线按照入地、入管、贴墙、捆扎、固定、有序的方式进行铺设,使城区架空管线布置整齐、有序、美观、安全。
牵头领导:吴金海、黄贤杰
责任单位:镇供电所、镇移动分公司、镇电信分公司、镇广播站
活动时限:5月至7月完成整治
(八)农贸市场和和空调室外机整治
1、以农贸市场整治为重点,全面整治乱设摊位,乱摆货物,乱扔垃圾,乱停车辆等现象。
2、全面整治沿街两侧安装不符合规定的空调室外机、排水管,达到技术参数规范要求。
牵头领导:方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