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开政办发(2012)60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我县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拟订或制订全县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3.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县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和监督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演习;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参与研究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地方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组织指导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工作。参与职业危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承办局(县安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7.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较大、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和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8.负责全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9.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
10.)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1.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以下简称“三同时”)。
12.负责制定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的业务工作。
1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是本本级部门决算。
二、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456.9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6.99 万元,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40 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 4.24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426.64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196.36万元、项目支出190.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185.02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51.35 万元,项目支出 190.28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 34.58 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的行政运行费203.78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人员正常运行。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的安全监察专项20.28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局监察大队办案。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中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2.58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及安委办正常运行。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其中,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12.88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安委办等支出。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453 批次,3,453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4.87 万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 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4.87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 3 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4年度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