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大政[2015]45号
关于下达2015年林木采伐计划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林木采伐计划的通知》(开政发〔2015〕81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我乡木材回收任务、森林抚育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达全年林木采伐计划3480立方米(材积、下同,含自用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此次下达的林木采伐计划是本年度最大采伐限额(包含林业局预下达的采伐计划),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为保证林业木材回收任务的顺利完成,单列还贷材(含配套)采伐计划,还贷材计划不足部分可全乡调剂;抚育计划用于森林抚育项目建设;各分项限额严禁互相挪用、挤占。各项目及各村分配到的林木采伐计划,仅还贷材计划在征得政府意见后可以在各村之间灵活调整,其他一列不得突破采伐限额;针对自然灾害、征占用林地等需求,单列少量采伐计划,同时根据需要留足计划核销数,主要用于本乡符合核销要求的林木采伐计划的核销。
二、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本村实际进一步完善采伐审批、监管方式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伐管理。
(一)建立健全采伐计划分配、伐前公示等制度。采伐计划要实行分配、伐前“两公示”,提高公正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切实加强对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建立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与农户相结合的双重管护制度,加强林木采伐的监管。按联系片(村)落实乡干部和村干部的监管责任,各村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公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的作用,切实做好林木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凭证采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等盗伐、滥伐林木行为,违者要按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规范林木采伐审批。
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和条件,规范采伐审批管理制度。公益林采伐应纳入项目管理,严格按规范操作;严格限制公路沿线限伐区的林木采伐,抚育采伐必须严格控制;对道路两侧残次林需结合景观林改造等特殊情况确需采伐的,由乡镇政府申请,报县主管部门设计、审批。
严格执行林木采伐“七个不准”制度。1、山林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不准采伐;2、天然阔叶林、封(禁)山和县级自然保护区木竹不准采伐;3、生态公益林,除《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八、十九条规定外,不准采伐;4、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单位不准采伐;5、林政管理混乱、乱砍滥伐严重的村未整改之前不准采伐;6、征占用林地未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准采伐;7、限伐区林木除项目建设等特殊情况外不准皆伐。
四、严格执行采伐计划与工作任务挂钩制度,对各村出台的采伐更新管理制度进行督查。
为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对各村的采伐更新管理进行专项督查。严格执行采造挂钩制度,及时更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严防新增荒山。对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村,采伐计划给予扣减;对林政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森林案件的村,采伐计划不予安排。
各村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林木采伐计划管理不仅事关森林资源保护,更事关全乡、全县的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可持续发展的意识,齐心协力保护好我乡的森林资源。
附件:大溪边乡2015年木材采伐计划
大溪边乡人民政府
2015年8月4日
主题词:林业 计划 通知
抄送:开化县林业局
开化县大溪边乡党政综合办 2015年8月4日印发
| 2015年大溪边乡木材采伐计划 | |||||||
| 序号 | 村名 | 县下达计划(单位:立方米) | |||||
| 主伐 | 自用 | 还贷 | 抚育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3743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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