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报送协助做好“双创之星”推荐工作材料的函 》浙科函〔2015〕4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申报。纸质材料申请书打印一式4份(A4纸),光盘2份,10月19日前报科技管理科。
联系科室:科技管理科;联系人:陆东花、余良宾
联系电话:6014365(办公室),661972,655722(政府网)。
开化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浙科函〔2015〕46号
关于报送协助做好“双创之星”
推荐工作材料的函
省政府办公厅:
为落实好贵厅关于做好“发现双创之星”大型系列主题活动走进浙江(杭州)活动的工作部署,协助做好有关工作,我厅草拟了《关于协助做好“双创之星”推荐工作的函》,现将相关材料报上,请审示。
联系人:赵新龙 0571-8705402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9月28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协助做好“双创之星”推荐工作的函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排,为协助做好“发现双创之星”大型系列主题活动走进浙江(杭州)活动,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双创之星”的组织和评选活动。经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
近年来各市在创业创新浪潮中最具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的优秀创业创新者;追求美好人生、坚持创业奋斗的广大草根创业创新者;热衷创意、设计、制造并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创业创新者。
创业年龄、学历、企业税收等均不作为评选限制条件。
二、推荐条件
(一)个人、团队创办或领办企业注册地为浙江省域范围。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创新创业尚无实体企业,需拥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并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二)突出科技创新创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生产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三、推荐方式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本地区“双创之星”推荐评选工作。杭州市、宁波市推荐候选人名额限10名,其他设区市推荐候选人名额限5名,并排序推荐。省级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可择优推荐,名额不限。由于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高度重视,切实把好质量关,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情况进行认真把关审核,择优推荐。可利用近年来创新创业大赛浙江赛区的获奖企业和团队以及科技新浙商的评选结果,要突出青年和大学生、企业高管和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海归为代表的重点创新创业群体,兼顾各类创业群体。优先推荐所属行业领域具有代表性,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有利于推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创业者;优先推荐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领办创办的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管理体系健全,具有典型创业成功经验的创业者;优先推荐体现新时期浙江精神,在引领创新、带动创业等方面有具有较强示范性的创业者。
四、材料和时间要求
1.填报《浙江省“双创之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
2.推荐候选人需填报《浙江省“双创之星”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为便于优秀创客遴选,请推荐候选人协助制作创新创业情况自我简介视频光盘1份(视频格式可使用MP4格式,时长不超过8分钟),主要包括:创业经历、创办企业近况、创业远景及创业体会。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请于2015年10月15日前报送浙江省科技厅。
联系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
联系人:陈夙
联系电话:0571-87054024
电子邮箱:csu@zjinfo.gov.cn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9月28日
附件1
浙江省“双创之星”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市人民政府/ 委(厅、局)(公章)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