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引导农村私人建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农用地尤其是耕地。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6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下达2015年农民建房专项用地计划指标150亩,并实行“县分配到乡镇级、乡镇级分配到村级、村级落实到具体建房农户”的管理模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新增建设用地选址,科学合理安排指标
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县域空间管控的总体要求,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村庄规划的引领下,通过科学合理安排用地指标,促进农民建房规范有序。根据《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初步方案,除集聚型自然村外不再新增村庄建设用地;国家公园试点区和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村落的核心区内不再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报批须满足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等设施后退要求。农民建房计划专项指标主要用于: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及困难户建房需求;防灾救灾建房用地;农村居民集聚点建设用地;重点项目农民拆迁安置用地;“三改一拆”分类处置补办类用地(原则上不少于下达指标的40%,乡镇出具情况说明)。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杜绝违法违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