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交易行为,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体系,经乡政府研究讨论,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2014、2015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开化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规范交易程序,完善市场监管,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平、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交易原则。严格按照《开化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严禁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充分保障农民对集体资产交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坚持公益性为主的原则。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引导、规范和扶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倡农村产权市场化运作。保障农村产权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实现农村产权受益最大化和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
4、坚持信息公开化原则。提高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共享力度,促进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让农民在更加充分的竞争中获得更大收益。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全力配合乡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办公室工作,落实联系员一名,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收集、信息报送、政策宣传等日常工作。
2、根据《开化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村集体资产资源必须进入县、乡两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私下进行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应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