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站所办:
《华埠镇生产、消防、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各村(居)委会、生产经营单位、各站所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华埠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埠镇生产、消防、食品安全工作
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华埠镇干部、各村(居)主职干部和公共安全协管员(信息员)。
二、考核方式
由华埠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方式包括实地考核、随机暗访和监督举报。
1、实地考核。日常考核由华埠镇安委办负责组织考评,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分。
2、随机暗访。华埠镇安委办具体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各考核对象进行暗访。发现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反馈并计入考核分。
3、监督举报。华埠镇安委办开通举报电话(6521870)、网上留言信箱,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监督举报(包括上级部门反馈要求查处的、同级部门移送要求查处的、新闻媒体曝光的),各种渠道的监督举报经查实后,计入考核分。
三、考核奖项
1、类别设置:按村(居)人口及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任务划分三个类别村(居),一类村(居)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5000元,二类村(居)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4500元,三类村(居)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