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5月28日建德市局部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29日凌晨暴雨导致新安江街道丰产村横路自然村发生山体滑坡,导致3户房屋倒塌,6人死亡。5月31日晚上,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相继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汛责任感和危机感。
据气象部门分析,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的持续影响,今年我县发生灾害性天气的概率非常高,天气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汛期暴雨和暴雨日数偏多偏强,暴雨洪涝灾害极有可能高发频发。1-5月份我县降雨比常年同期偏多21.7%,预计6 月中旬中前期入梅,于7 月中旬中后期出梅,比常年迟(平均出梅日期为7 月10 日)。
由于前期我县降水偏多,土壤含水饱和,遇强降水极易发生小流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克服侥幸和麻痹思想,坚决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特别是针对灾害性极端天气情况,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尤其要加强各类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各单位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强化措施,限期整改。
1、河道障碍:各村要全面排查河道里是否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垃圾、弃渣弃土以及违规种植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等。对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涉河工程如有施工便道、原材料等影响行洪的,建设单位应及时予以清理。
2、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3、建筑施工:要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汛期安全监管,特别是水利、公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对各类涉河在建(加固)工程要加快建设进度,要按度汛方案和预案的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汛保安措施,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工地、班组和施工作业人员,确保在建(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和人员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