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县委、县政府推进生猪养殖整规工作的决策部署,我镇在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全面深化养殖污染整治
根据《开化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划分办法》,苏庄镇全镇范围划定为畜禽禁养区,禁止建设存有能繁母猪或存栏生猪3头以上(包含3头)的畜禽养殖场。目前虽已全面关停规模养殖场(户),但生猪整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随着全省生猪整规行动的深入推进,未来一段时间生猪行情看好,防复养、防反弹的工作压力增大。另外,部分农村生猪散养户的养殖排泄物治理还不够规范。随着“五水共治”工作向纵深推进,公众的“探照灯”、媒体的“聚光灯”和督查暗访的“显微镜”更明锐,环境治理的标准和要求更高,工作的问责和追责机制更严格。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容不得丝毫松懈、侥幸和麻痹心理。各村要本着“守土有责”的原则,切实担起责任,进一步深化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提质扩面,不留死角。
二、严格控量,全面排查,确保生猪养殖不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