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现将《衢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申报。
联系科室: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鄢 彬 、陆东花
联系电话:6014365(办公室)、696225、661972(政府网)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8号)
开化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衢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科技型
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相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实现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倍增目标,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现就2016年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