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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安监党〔2016〕12号
中共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开化县安监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开化县安监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6年7月15日
开化县安监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县安监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实干作风,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能干事,奋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县委办《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县委办〔2016〕70号)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整治“为官不为”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围绕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总要求,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问题,以动员教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廉洁高效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力推进“平安开化”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时间安排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份开始,9月底完成,之后转入常态化和制度化整治阶段。
三、工作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下两个原则:
(一)坚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领导干部要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把自己摆进去,把岗位职责摆进去,认真查找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突出问题,并列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立说立行、及时整改,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奖惩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情况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高效履职、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标。
四、整治范围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在岗人员)。
五、治理重点
围绕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问题,组织专项清理,整治重点为:
1、执行不力。对县委、县政府、局党组、科室(大队)确定的重点任务,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致使工作严重滞后,受到上级通报或者批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等问题。
2、监管缺位。领导干部对分管科室(大队)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科室(大队)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科室(大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履职,或履职不力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