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调整原201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淘汰锅炉和产业结构转型)专项资金分配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近期县环保局、县经信科技局等部门对201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跟踪检查,发现23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位(开化县星华有机硅厂等18家企业已经关停,2014年淘汰燃煤锅炉资金18万元未拨付到位;开化县金义活性炭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已经关停,2014年产业结构调整资金5万元未拨付到位。)
按照《开化县大气复合污染防治PM2.5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开政办发〔2013〕121号文件)的计划目标,衢州三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燃煤燃油锅炉淘汰整改完成,开化县第一初级中学淘汰燃煤锅炉完成,开化格莱民工贸有限公司完成淘汰重污染的硅橡胶生产线,转产“户外休闲桌椅项目”。三家企业所实施的企能改进,产业运营正常,社会、环境效益较好,所实施项目内容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且未享受专项资金补助。
为更好地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效益,经县财政局同意,现将2014年未拔付到位的23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调整分配(见附表),请项目建设单位坚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同时,尽快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绩效报告。
开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4日
附表1:
2014年淘汰燃煤锅炉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额 | 补助资金 | 联系人 |
| 1 | 衢州三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3719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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