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护航G20峰会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苏庄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从即日至9月20日,在苏庄镇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G20峰会消防安全保卫这一核心任务,坚持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夏季我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G20峰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加强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镇属各行业部门要积极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列出计划,纳入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民政、卫计、文旅等部门要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同时,抓好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抓好电气火灾防范。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打击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未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单位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五类消防违法行为。峰会召开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实行关停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对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3.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村要对历史遗留、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紧盯不放,采取规划重建、异地搬迁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对夏季消防检查中发现的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在7月份集中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
5.居住出租房。各村要组织集镇办、村委在对居住出租房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隐患类型和居住人数分类、分批进行整治,鼓励引导房东、业主安装应用电气安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措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8月底前,全部完成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6.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单位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7.消防控制室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要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已投入使用的消防控制室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健全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关于消防控制室执法有关意见的通知》,对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等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对存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置。同时,要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切实采取有效的方式对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控制室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三)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