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开监管办〔2016〕5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及应急工程招标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开化县“大干三个月 环境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县委〔2016〕25号)文件精神,为加快项目推进,打造“诗画山水、国家公园、幸福开化”,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及应急工程招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开化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开化县环境综合整治及应急工程招标方案
针对环境综合整治及应急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施工条件复杂等特点,提出如下招标方案:
一、范围与时间:本方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集体)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列入“大干三个月 环境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实施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间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二、各乡镇作为实施主体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格200万元(不含本数,下同)以下的施工、100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及5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项目实施中,各实施主体可按下列方式确定承包商(可按专业划分合同标项):
1、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各业主单位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承包商。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及其以上的施工,100万元以下、5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货物,可采用邀请招标,由县发改部门核准,邀请对象由业主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