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支部、村委会、全体乡干部:
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严明纪律、严纠作风、严肃执纪,保障我乡“大干三个月 环境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顺利推进。结合开纪[2016]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乡集中攻坚行动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工作,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纪律和作风建设,针对集中攻坚行动中“为官不为”的人和事开展监督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为“大干三个月 环境大提升”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督查范围
全体乡干部,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
三、督查内容和方式
根据中委[2016]26号文件要求,对我乡国道、县道、乡道沿线及附近村庄、河道环境进行大整治、大提升,以各村排摸的整治点和项目建设内容,以图文形式,对整治进展情况、项目推进情况、相关责任人抓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1、定期督查通报制。根据集中攻坚行动部署,6-7月,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8月,实行“每天一督查、两日一通报”;对领导交办、媒体曝光、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实行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对各村的整治点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整治效果等以图文形式,在乡村干部群中发布。
2、实行督查交办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督查交办制,对于工作、项目推进方面的问题,由督查组当场交办并要求限期解决;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根据乡村干部与乡党委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启动问责程序,自动免职等。并由督查组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经乡党委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