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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2016〕21号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学校,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扫墓祭祀、春耕备耕、郊游踏青等活动集中,野外用火行为势必增多,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打赢今年森林消防春季攻坚战,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
3月23日,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召开了全省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部署会,俞坚副厅长要求明确责任抓落实、宣传教育抓落实、严控火源抓落实、建强队伍抓落实、依法治火抓落实、指挥调度抓落实。各村要认真学习领会全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分析形势,全面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全乡森林消防工作总体平稳,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形势,补齐短板,特别要总结吸取春节森林消防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前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确保森林消防责任落到实处,尤其要突出村级组织的责任落实,真正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
按照年度森林消防宣传工作计划,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各类森林消防宣传活动,深入到各村、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和刷新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要大造舆论,着力营造“森林消防,人人有责”、“文明祭祀、从我做起”的氛围,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
四、开展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