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4日峰会指挥部第四次会商研判意见,切实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等违法行为,严格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自9月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等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开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一)乡镇、办事处工作职责
1.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检查、排查以及禁止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打非治违”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各乡镇、芹阳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打非治违”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熟悉民情、社情的有利条件,组织开展排查,对重点经营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切实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点,一旦发现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2.细化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芹阳办事处要针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流动性快、隐蔽性强、反复性大的特点,建立“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层层包责任制度,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各项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各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乡镇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各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1.安监部门:负责查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零售经营网点的非法经营、存储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非法制售行为。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
2.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燃放,组织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实施集中销毁。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已取得审批文件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查处打击非法制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当前正值峰会决战阶段,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峰会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职责,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要求,县、乡两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安监、公安、市场监管、宣传、供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1.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2.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3.经营企业违规储存、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等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违禁产品行为;
4.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坚决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禁售相关规定和“两关闭”、“三严禁”以及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