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站所、村委会、乡属企事业单位:
《201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十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
2016年度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十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方案>的通知》(衢市安〔2016〕4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化我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护航G20杭州峰会,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以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工贸企业、成品油经营(存储)、建筑施工、畜禽养殖场有限空间作业、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要紧紧围绕事故预防这一主线,坚持党政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检查、企业自主整治、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深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16年7月--2016年12月。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工贸行业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联系领导:姚宏义
牵头站所:乡安监站
共同抓落实单位:属地,行业、企业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工贸企业
整治重点:
1.共性检查内容
(1)开展“四类企业”辨识工作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4)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5)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6)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7)相关应急装备配备及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2.专项检查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一是将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转发至各有关企业,督促企业按照文件要求明确内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审批”的部门或者人员。二是督促企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9号)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专项安全培训。三是对照《可燃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
(2)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根据开安监〔2016〕32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可燃爆粉尘作业专项整治,对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可燃爆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开展涉及可燃爆粉尘企业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结构、通风除尘、清洁制度、禁火措施、器材配备、电气电路、检维修作业、规章制度等内容检查。
(3)喷涂作业企业。企业执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情况,制定并执行本企业喷涂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重点检查电器设备防爆情况,作业场所隔离及通风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等内容。
(二)成品油行业非法经营(存储)安全专项整治
联系领导:姚宏义
牵头站所:乡安监站
共同抓落实单位:属地,行业、企业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各成品油经营单位、个人
整治重点:
1.在全乡范围内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2.整治无证照经营或者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的加油点、零售点和无证加油车辆,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车辆,私设的油库或以自用油名义却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油库(站、点),向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站供油的油库、成品油批发企业等。
(三)公共场所及住宅楼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联系领导:姚宏义
牵头站所:乡安监站
共同抓落实单位:属地政府,行业、企业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各配备电梯的单位等
整治重点:
1.重点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挂牌督办。
2.完成建档隐患电梯整治;梳理辖区高风险电梯目录,落实大修改造更新资金和举措,确保7月底前完成。
3.加强维保使用监管,完善分类监管。
(四)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联系领导:姚宏义
牵头站所:乡安监站
共同抓落实单位:属地,行业、企业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瓶装燃气储配站、供应站
整治重点:
1.燃气储配站: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和履行各层次安全生产责任书。
(2)强化储配站规范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设施安检和门岗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非“危化车”进站。
(3)规范燃气供应站的安全监管,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对未使用或随意变更专用瓶库,在瓶库以外的店面、民房随意储存销售燃气的,瓶库周边20米范围内存在明火、散火花的,瓶库内配置的灭火器、浓度检测器、防爆灯具开关等设施欠缺、失灵可能引起的不安全行为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取缔。
2.燃气供应站:
(1)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使用燃气专用瓶库,不得在瓶库以外的店面、民房储存销售燃气,对瓶库内设置的灭火器、浓度检测器、防爆灯具开关等设施及周边可能引起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全面整改,不得私自倒罐和使用不合格钢瓶,确保燃气供应站安全。
(2)加强送气工管理,做好用户安全检查和售后服务,开展用户登记和用气安全监管。
3.查处无证无照:各燃气储配站、供气站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站所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加强废弃钢瓶处置安全监管。
5.推广火锅店等餐饮经营户气改电,防范餐饮经营场所爆燃事故。
(五)危化品车辆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联系领导:邵金波
牵头站所:乡交通站
共同抓落实单位:属地,行业、企业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