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员会、办公室、乡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一步加强我乡语言文字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村乡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规划(2016年~2019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好三年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村乡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规划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3日
附件
中村乡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规划
(2016-20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尽快实现全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目标,更好地为建设经济文化强乡服务,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办法》,坚持以集镇为中心,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主体,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提高全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坚持目标管理、量化评估,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经典诗文诵读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一条街活动等为载体,完善行政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全镇公民素质,为建设文化强县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任务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坚持“大力宣传、全面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策略,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社会主要领域用字,特别是出版物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和公共场所用字要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数字化测试管理、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政策理论研究等方面,提高管理与科研水平,推动国家省市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二)完成乡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乡完成评估的时限为2016年12月。评估工作要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与建设文化强县相结合。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会要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三)落实普通话水平达标制度。45岁以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公共服务行业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服务用语)的相关人员,要在验收前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情况进行培训。
(四)开展规范用字培训和测试。自2016年开始对与文字应用相关行业人员(如教师、编辑、记者、校对、中文字幕机操作录入人员、广告和牌匾制作从业人员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学生等),进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
(五)按期实现学校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的目标。乡村学校及幼儿园2016年年底要基本实现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的目标。
三、措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