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驻村(居)各干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9日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峰会安保消防工作,突出单位(场所)致灾因素排查,根据《开化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和检查表的通知》(开消安委办〔2016〕20号),《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开消安委〔2016〕3号),特制定《华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和检查表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作要求如下: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要立即组织力量配合驻村干部,在各自属地范围内逐一对住宅小区、居民楼、“九小场所”、居住出租房和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宗教场所、文化场所、文保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废品回收站、企业、来料加工点等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隐患不能整改消除的,要督促落实严防死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