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耕地保护工作主要考核指标的通知》(浙土资函〔2016〕60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6-2020年土地整治计划任务的通知》(衢土资〔2016〕2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土地整治项目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年初原下达土地整治计划中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高标田建设)项目任务调整如下:
1.任务调整。原开政办发〔2016〕28号文件下达应立项并当年完成建设12000亩,现调整为应立项并当年完成建设15500亩(具体详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