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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县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切实做好我县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化县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14 

    

开化县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的通知》(浙政网20162〕号)和《衢州市大数据中心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方案》(衢政办通〔2016255号)有关文件要求,为按时完成我县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的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汇聚全县政务地理信息资源,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政务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发布和共享机制,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同的政务信息长效更新机制,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地理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放工作。 

  二、组织分工 

  (一)县府办会同县规划局(测绘局)统筹协调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负责划分采集共享工作的职责边界,形成《开化县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职责分工表》(详见附件1);负责全县的培训工作。 

  (二)县政府办公室为信息资源采集共享的系统管理单位,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三)县规划局(测绘局)负责协助县府办组织采集共享工作培训,做好技术支持和在线解答;负责部门信息资源填报人员及范围授权;负责信息资源的测绘校核、整合等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负责确定采集共享工作分管领导,协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做好政务地理信息资源的采集、填报、维护更新工作。要求填报人员设置AB岗并相对固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启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工作,积极做好信息资源的填报、校核和采集共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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