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的德才和工作实绩,促进公务员考核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衢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开组〔2016〕81号)等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乡机关在职公务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权限、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考核主体
组 长: 陆贤相
副组长:张志宏 陈瑛
成 员:胡厚康、余昀、严杰、许柏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瑛同志兼任,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及量化分值。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以及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
1.考德(15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政治素质及品行。
(1)思想政治素质(4分):主要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念,政治方向和政治鉴别力,宗旨意识、政治立场是否坚定。
(2)个人品德(4分):主要指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诚实守信,襟怀坦荡,光明磊落,谦虚谨慎,团结民主,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风和个人素养。
(3)职业道德(3分):主要指是否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坚持依法行政。
(4)社会公德(2分):主要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否模范遵守社会行为规范,负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家庭美德(2分):主要指在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2.考能(15分)。主要考核业务素质、履行本职工作、学习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1)业务素质(3分):主要指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技能等。
(2)工作能力(9分):主要指熟练运用政策、组织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正确处理公务、创新开拓事业及语言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3)学习能力(3分):主要指学习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善于汲取新知识、深入思考新问题;是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学有所获。
3.考勤(15分)。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1)责任心(5分):主要指是否敬重和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2)工作态度(5分):主要指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工作纪律和出勤情况是否严格遵守落实。
(3)工作作风(5分):主要指是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帮带基层,实事求是,精益求精,任劳任怨。
4.考绩(40分)。主要考核工作思路与措施、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包括重大任务、日常工作、阶段工作、创新工作完成情况、疑难问题处理情况以及能否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