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全县村级组织将于明年上半年进行全面换届,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农[2016]8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意义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该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村班子;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配合做好清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的领导,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音坑乡村级财务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东红
副组长:汪卫成、方雅洁
成 员:胡琳、汪君、张东煜、叶志良、叶桂女、刘宝顺、余坤良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琳兼任。赴村财务清理工作人员:胡琳(主审)、汪君、张东煜、叶志良、叶桂女、刘宝顺、余坤良,相关村文书配合做好财务清理工作。
三、清理对象和重点
(一)村级财务清理对象:1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村级财务清理重点:以《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浙农经发〔2014〕9号)、《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票据规范管理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3号)、《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的通知》(浙农经发〔2015〕9号)等法规文件为主要依据,重点清查2014年以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和执行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情况。
1、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情况。重点检查集体资产登记、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民主决策、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考核和风险控制、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档案、收益分配、审计整改责任等制度建立情况,以及经民主决策程序确定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较大数额举债等具体数额标准等情况。
2、村级行政性公务“零招待”及其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村干部报酬、办公会务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支出、外出学习考察费、报刊订阅费和捐助赞助款等方面的开支是否合规。
3、村级收入和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清理村级收益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建立账外账或用于村干部个人生产经营支出,擅自出借、自借、自支,开设多个银行账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等问题。
4、集体资产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情况。重点检查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书面合同签订,合同期限、标的确定,公开交易,村级工程公开招投标等情况,以及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及近亲属参与本村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承包等问题。
5、财务票据使用、管理、监管执行情况。重点清查白条入账、发票涂改、填写内容不全、应联签未联签、社监会(监事会)未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未报批,村级项目工程发包程序不规范、未经验收合格工程款等票据入账等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