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加强机关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关于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开组 [2016]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院党组统一领导,成立院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院机关的考核工作,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成员为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平时考核的适用范围
院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采取量化打分方法,全面考核德(20分)、能(20分)、勤(15分)、绩(35分)、廉(10分),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平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75-89分)、基本称职(60-74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
四、平时考核的方式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