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环保“执法+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确保过上一个环保安全年,经研究决定,开展环保“执法+服务”专项行动。
一、行动目标
组织全局力量,对全县各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环境隐患排查。将亮剑执法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企业面临的环保问题提出有效意见,指导企业做好年关停产和年后复产时期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运行,确保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过上一个环保安全年。
二、行动内容
(一)污染排放情况。重点排查各类污染治理设施与污染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有环境违法行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严肃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做好年关停产和年后复产时期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运行。
(二)环保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执行“三同时”制度,环保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加强与企业对接,简化审批流程,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项目开展进一步的清理,指导企业做好审批验收工作,协助企业建立环保长效管理机制。
(三)环保应急工作情况。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应急物资储备是否足量到位。指导企业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