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以下简称《意见》)、浙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6〕14号)和 11月14日、11月20日、11月27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及开安委办[2016]7号、开安委[2016]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成效,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浩
常务副组长:邵金波
副组长:吴利敏、张志宏、余纯龙、占群芳、陈 瑛、 李 成、汪富英、童晓爱、刘 凯
成 员:胡厚康、许柏喜、余月苏、沈虹庆、方书念、
朱永生、余新民、曾有明、蒋杭明、宋宇超、
王珍珍、徐 政、姚文良、范明成、吴仙花、
夏 磊、余 昀、严 杰、程春玲、张慧芝、
倪陈霞、程丽红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
全乡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尾矿库尤其是“头顶库”、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边坡、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
3.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光气、液氯、硝酸铵、硝酸胍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穿越人员密集区、占压或安全间距不足的石油天然气管道或城乡燃气管线。
4.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校车、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10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
5.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农家乐)、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6.城乡燃气、燃油领域,重点检查城乡燃气充灌装、站点,成品油加油站等行业领域和重点环节部位的隐患整治与安全监管。
7.建设工程领域,含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地质灾害治理等建设工程,重点检查高边坡、深基坑、高大模板、有限空间作业、高压供电设施,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农民自建出租房等。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车站、商场、医院、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三)职责分工
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按法律法规授权和机构“三定方案”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开政办发〔2015〕4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的补充规定》(开政办发〔2015〕94号)等规定分工实施,重点按以下分工抓好落实:
1、乡文化旅游办(分管领导:李成 成员:严杰):负责全乡乡村旅游、农家乐、民宿项目等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学生用车、学校实验室、师生宿舍、学校食堂、校园安全等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旅游行业与场所等文化旅游市场的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商贸服务(含电子商务)、粮食和成品油经营等安全专项整治;
2、乡农机站(分管领导:占群芳 成员:曾有明、严杰):负责全乡农畜牧业企业、农村沼气等安全(含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负责全乡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3、乡农技站(分管领导:占群芳 成员:朱永生、宋宇超):负责全乡农业产业安全专项整治;
4、乡民政办(分管领导:邵金波 成员:胡厚康、傅渭仙):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等安全专项整治;
5、乡国土所(分管领导:汪富英 成员:方书念): 负责矿产资源利用、勘探、复绿复垦(含非法矿山)及地质灾害防治、废弃矿山治理等安全专项整治;
6、乡规划站(分管领导:汪富英 成员:徐政):负责城乡建设、集镇建设、在建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城乡燃气运营的的安全专项整治;
7、乡安监站(分管领导:邵金波 成员:余昀、程丽红):负责综合执法管理方面的“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矿山、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领域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8、乡水利站(分管领导:陈瑛 成员:王珍珍):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采砂制砂作业等安全专项整治;
9、乡财政所(分管领导:汪富英 成员:许柏喜、夏磊、程春玲):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场所等安全专项整治;
10、乡林业站(分管领导:李成 成员:姚文良、范明成、吴仙花):负责森林消防、林业、竹木制品加工行业等安全专项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