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保障本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矿尾水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要求,村头镇及时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村头镇矿尾水治理工程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头镇矿尾水治理工程的基本情况
村头镇矿尾水治理工程,涉及到上村头村、芳林村、前庄村、石畈村、汇坑村、古竹村、士谷村等7个村,共195口废弃矿井及一处露天采场。工程将采用石灰石中和法处理矿井内残余废渣和积水,并将矿洞进行浆砌块石封堵。工程计划于2016年9月、10月进行招标,总价695.25元,预计2016年9月份动工,2016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矿尾水治理工程是县委县政府关于废弃矿山(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县环保局和县国土局立项批复项目,项目按照招投标程序有序进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矿井废弃已久,内部的情况不熟悉,工程施工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工程施工虽经公开招投标,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由于地域关系,少数当地小老板为获取工程承包,会制造种种麻烦,引发社会矛盾。
3、部分点上的施工有大型机械进场,可能会损害周边群众的部分农作物,造成群众不满而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
三、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1、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的领导和指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周奕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由孙为民副镇长为副组长,驻村干部、土管、水利、综治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加强工程的领导和协调。
2、各驻村干部入村开展矿尾水工程必要性的宣传。向群众讲清工程建设利弊关系,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工程建设对地方安全的作用,让群众从心里认可工程的必要性。
3、严格把握施工过程的安全。一是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入场施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二是尽可能避免损伤周边群众的农作物,对于肯定要损伤的农作物,提前与农户做好沟通,减少矛盾纠纷产生。
四、结论
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均在可控可防范围内,评估结论是可以如期实施的。目前已采取的和下一步即将采取的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降低甚至清除社会稳定的风险效果。
中共村头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