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1月25日、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16〕30号)、《衢州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较大影响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市安〔2016〕6号)和《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衢州水利〔2016〕174号)以及《开化县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安委〔2016〕8号)、《关于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水利〔2016〕162号)要求,深入开展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通过全面、系统、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镇长周奕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负责日常事务。
三、覆盖范围和检查重点
(一)覆盖范围
全镇水利所有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各水利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包括工程项目法人单位生产设施和场所、水文工程与水文测验、危险化学品、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水利行业办公场所和车辆及船舶使用等。
(二)检查重点
在建和已建成的山塘水库工程、中小河流及河道治理、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县建设工程、水保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和水电站等项目及历次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项目。突出检查水利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的单位和建设项目;突出检查在建工程有限空间、高边坡、深基坑、隧道、脚手架、施工营区等重点部位和住宿地;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12月30日)
各村委、山塘水库、电站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二)检查督查阶段(12月30日至1月15日)
镇安委会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特别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小微水利工程的抽查复查,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回头看”阶段(1月15日—2月底)
镇安委会对前期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回头看”重要隐患是否整改。
五、检查方式、内容及措施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村委、山塘水库、电站等单位自查自纠为基础,镇安委会检查组重点抽查、督查形式开展。
(一)自查自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