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开化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有关部门:
我办制定《开化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县委县政府美丽开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开化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五水共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以“河长制”为抓手,落实属地“河长制”工作职责,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美丽开化建设和五水共治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给乡镇、芹阳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水环境绩效,并分别设立相应分值。
三、考核方法
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按乡镇级河长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进行,总分100分。总得分≥90分为优秀,总得分≥80分为良好,总得分≥70分为合格。
四、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由县河长办组织实施,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各镇、芹阳办事处河长制工作进行现场考核,对相关台账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五、结果运用
考核成果纳入“五水共治”考核,是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依据,也是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好、考核靠前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任务完成较差、考核排名靠后的实行约谈,并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开化县乡镇级河长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开化县乡镇级河长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100分)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 注 | ||||||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
| 基本要求(20分) | 5分 | 乡镇级河长由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 | 5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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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 | 应建立健全分管河道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人员。 | 5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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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 | 河长应明确目标,充分理解河长职责 | 5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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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 | 公布各河段河段长名单。河段长名单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 5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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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40分) | 5分 | 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乡镇级河长要定期开展包干河段的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 5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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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 | 规范记录河长日志,并指导村级河长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 5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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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 | 制订实施辖区内水环境治理方案。乡镇级河长对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根据辖区内流域年度的总体目标,制订实施辖区内的水环境治理方案和年度治理计划,由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报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核、经上一级河长同意后印发实施 | 5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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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 | 上报年度计划和总结、重点项目和工作进展情况。乡镇级河长要每月向上一级河长报告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向上一级河长报告重点项目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河长报告对下一级河长督查情况,每年1月30日前向上一级河长报告对下一级河长考核情况、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 5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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