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6年开化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抓落实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7日
2016年开化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抓落实安排
2016年,开化县法治政府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和省市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抓落实安排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按要求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深入推进竞争性分配改革;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建设;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村(社区)延伸,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管办)
(二)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职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监管职责,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的较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处置不当而造成的较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特大环境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执法不严、事故隐患整治不力而发生较大或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
(三)推进“信用浙江”建设和企业信用建设。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信用浙江”建设各项职责,确保企业年报率不低于80%,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年报率不低于70%;推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建立登记注册办理“双告知”制度;认真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等住所改革举措;不得擅自设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或变相前置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落实《浙江省定价目录》。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定价目录》,不得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内容和越权定价。(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对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三、科学推进民主决策
(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应按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
(八)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要调整和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政府法律顾问主体力量。(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九)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深化落实行政机关签署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部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县级组织对外签订的合同,其合同文本事先应当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本单位领导班子审定。签订重大合同的,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法制办报送备案。(牵头单位:县法制办)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