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杨政〔2017〕27号
关于下发《杨林镇“2.5”消防安全大排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开消安委〔2017〕1号文件精神,吸取“2·5”事件教训,落实“2.6”省委省政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杨林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杨林镇镇内消防大排查,现将《杨林镇“2.5”消防安全大排查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7年1月18日印发
杨林镇“2.5”消防安全大排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刻吸取台州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开消安委〔2017〕1号),吸取“2·5”事件教训,落实“2.6”省委省政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杨林铁军打造消防安全,杨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开展杨林镇镇内消防大排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浙江”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杨林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
镇域内挂牌企业、宾馆、酒店、网吧、宗教、医院、学校、幼儿园、养(敬)老院、农家乐、来料加工等场所。
(二)重点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及其他等。
三、主要任务(排查时间: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5日)
(一)严格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各村委会、企业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重点范围、重点内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消除火灾隐患。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履行牵头、组织、协调职责,及时协调并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建设、文化教育、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派出所、安监站要依法做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实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消除隐患。
(二)确保完成政府挂牌督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
要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和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火灾的消防安全措施;对无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关停;对已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不“回潮”。
(三)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
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多起养老院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民政所要组织对我镇养老院、福利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专职消防、派出所要给予业务指导。通过检查彻底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帮助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并依法督促整改到位。
(四)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