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县属国有投资经营公司资金集中、统一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开化县县属国有投资经营公司资金集中、统一调剂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县属国有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有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公款存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控资金管理风险,实现资金集中、统一调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目标
资金集中、统一调剂管理是指国有公司存量资金及时归集到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国资公司),形成“资金池”,并对“资金池”内的资金进行内部统一调剂、集合利用,实现国有公司资金使用有序、管理规范和运作高效。
(一)规范资金运作管理。规范国有公司资金存放、调剂和使用流程,防范廉政风险。
(二)发挥资金集聚效应。国有公司资金集中,提高银行存款和贷款的议价能力,取得协作银行上浮存款利率、扩大信贷额度、降低融资成本等优惠待遇。
(三)实时监控资金流向。建立国有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实时监控国有公司的资金流量和动态流向,掌握国有公司收支基本情况,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统筹调剂使用资金。通过对县国资公司“资金池”的资金进行内部调剂借款,解决国有公司之间短期性、结构性资金需求,适度降低政府项目融资,降低财务费用。
(五)综合规划理财方案。通过科学合理设计国有公司存量资金结构性存款、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基金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存量资金收益。
二、基本原则
(一)资金集中,权属不变。国有公司汇集到“资金池”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借款主体和还款责任不变,财务独立核算职能不变。
(二)有偿使用,利益共享。国有公司内部调剂借款,实行有偿使用。通过“资金池”理财获取的资金收益,全部按资金汇集积数比例分配给各国有公司。
(三)效益主导,双赢合作。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存量资金向提供最优政策和最大信贷支持的银行汇集。
三、管理模式
资金运作采取县国资公司、相关国有公司和银行三方协同管理方式。县国资公司在协作银行设立“资金池”账户,其它纳入集中管理、统一调剂的国有公司账户为零余额账户;通过协作银行内部结算系统,实时将各国有公司账户资金自动归集到县国资公司“资金池”账户;各国有公司在归集资金规模内的款项支出,通过协作银行联动支付功能划转;超出归集资金规模外的内部调剂借款,通过相应流程审批后,拆余补缺,实现国有公司之间短期资金周转。
四、集中范围
(一)纳入管理公司。县国资公司及下属11家全资子公司列为首期纳入资金集中、统一调剂管理范围(名单详见附件),其余国有公司条件具备后再纳入。
(二)集中资金类别。国有公司除不能归集到县国资公司“资金池”的上级专项资金以外的所有存量资金,包括历年结余资金、项目贷款资金(从放贷之日起在放贷银行1个月后,如有结余归集到“资金池”)、经营性收入、暂借的财政间隙资金、各类财政拨款、债券资金、专项资金、其它政府性资金、暂存应付款项等,均纳入资金集中、统一调剂管理的范围。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审批制度。县国资办牵头负责召集县国有公司资金集中、统一调剂联席审批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会议成员由县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和纳入资金集中管理的国有公司及其主管部门懂财务会计、金融业务人员组成,实行A B 岗,具体人员名单由县国资委另行下文。联席会议负责国有公司归集资金理财决策、内部调剂借款审核、资金统筹调度和收益分配结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