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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气象局 文件
开安监管〔2017〕14号
关于公布2017年度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根据《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确定并公布2017年度县本级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防雷安全工作认识。省委从2009年起已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建设“平安浙江”考核体系,就是为了强化全社会防雷安全责任意识和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严把防雷安全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有关单位要从创建“平安开化”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落实防雷安全责任,确保必要和必需的安全投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措施,杜绝相关责任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