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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四、2017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运行调节、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和科技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我县经济、信息化、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工作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经济的日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3、负责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优化工业、信息产业布局,推动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牵头提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4、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管理工作,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工业项目决策咨询工作,承担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日常工作;负责申报、核准、备案企业工业投资(含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工业项目的申报、督查工作;牵头推进县级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负责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相关设备抵免税初审上报工作;监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参与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5、承担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的有关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块状经济和现代产业集群发展。
6、指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出相关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组织申报、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应对技术壁垒项目;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负责各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培育、申报和初审工作。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7、负责建立煤、电、运等要素保障机制;监测煤炭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负责煤炭经营企业资质审核的上报和煤炭运行秩序的管理,负责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组织重点物资的储备、紧急调运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
8、负责电力运行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电量综合平衡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权限和分工,上报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负责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改造建设工作;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参与电力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9、负责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拟订相关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项目示范;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对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核准的上报;负责能源利用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10、牵头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文化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
11、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协调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引进内资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12、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产业信息发布和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事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管理和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工作;协调县茧丝绸工作。
13、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企业管理咨询资质认定。
14、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和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5、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协调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开展安全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除计算机病毒防治外),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6、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制定相关的规划并协调管理,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17、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国家、省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新工程、专项计划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并提供保障服务;审核上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承担相关的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的上报,监督管理军品市场;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实施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产业化,指导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18、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指导和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与流转、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省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金、担保及再担保资金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稽查工作。
19、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0、负责制定全县企业科技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和创新平台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工作和科技社团工作;
21、负责对全县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立项的申报和初审工作。监督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22、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申报各级专利示范企业。
23、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登记和管理,牵头组织评审县科学技术奖,做好省、市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加强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促进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24、负责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组织科技特派员扶贫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理、验收等工作。
25、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地震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地震应急预案,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26、牵头组织全县科技宣传、科学普及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与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科技工作。
27、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28、发展并推广应用新墙体材料,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经济社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2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县委办[2014]98号”文件规定,与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合署办公的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承担以下主要职能: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组织展览教育,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3.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农村科技教育普及、农民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4.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组织有关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5.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
6.开展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县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对所属团体进行管理、指导和提供服务。
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化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预算汇编的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开化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 2 | 开化县科学技术协会 |
| 3 | 开化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
三、人员情况
1、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编制11人。
2、在职人员3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在职人员7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员11人。
3、退休人员:573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2人、行政退休人员36人、精减人员307人、遗属人员228人。
4、劳务派遣人员9人(其中驾驶员1人)、临时工2人。
四、2017年主要工作
根据部门主要职责,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思路
总体目标: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110亿元,增长10%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10%以上;万元GDP综合能耗达到市下达目标;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科技型企业15家;新培育市级以上研发中心2家、专利示范企业2家;开发省级新产品10项以上;全县专利申请量400件以上,授权量2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6件;组织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项以上。工业企业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完善产业政策。做好2016年新“工业四十条”政策兑现工作,并完成政策兑现评价报告;坚持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和集约利用相结合,完善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并出台土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围绕生态工业发展,开展有机硅、铅笔等相关产业研究工作,协助县铅笔商会完成中国铅笔生产基地申报。
2、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常态化管理,健全充实项目库,继续做好项目决策咨询和备案工作;加大工业有效投资,做好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服务跟踪,争取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继续深化“机器换人”,抓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做好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联盟、新产品培育建设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努力争取上级技改贴息、财政补助、机器换人、专业产业园等项目资金。
3、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做好五个一批工作,引导一批实力企业成为行业的整合者,鼓励一批中小企业投入大企业的“怀抱”,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型企业,推动一批企业上市发展着力推动“供给侧”改革;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有效化解“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修复经济发展动力,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