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处)、中队、华埠分局、受理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规范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城市形象提升、执法水平提高”为主要工作目标,以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求真务实、提高效能为要求,加大对全县城区、乡镇综合执法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解决综合执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树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卫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考核工作的落实。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何春宏副局长兼任考核办主任,政治处主任杨祖军兼任考核办副主任,政治处王羽冲、张玉琳、督查科叶琼为成员,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的实施。
三、考核对象
城区中队组:华埠分局、特勤中队、芹北中队、岙滩中队、芹南中队
乡镇中队组:马金中队、音坑中队、芹阳中队、池淮中队、长虹中队、村头中队、苏庄中队、齐溪中队、杨林中队
四、考核内容
考核分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十乱”整治、执法管理四方面内容。
五、考核办法和形式
1、考核原则。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各中队进行考核。
2、考核分值。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责任科室每季度将考核情况上报到督查科,督查科根据明查暗访的督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局党委研究决定,督查科以文件形式在宣传窗进行公布。
